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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失傷害罪最低刑責與定義懶人包:車禍判刑多久、罰金標準一次看

過失傷害罪最低刑責與定義懶人包:車禍判刑多久、罰金標準一次看

  • 發表日期: 2025-10-17
  • 更新日期:202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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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車禍發生時,除了處理現場、釐清肇事責任外,如果造成人員受傷,雙方皆可能面臨「過失傷害罪」的法律問題。但過失傷害定義是什麼、最低刑責為何?通常車禍過失傷害又會被判多久?罰金怎麼算?如果你也對上述問題充滿疑惑,就讓下面文章一次彙整相關資訊,幫助你在面對過失傷害爭議時,能更從容地應對。

一、過失傷害定義是什麼?從法律要件到車禍實務完整說明

過失傷害的定義為「非故意」造成的傷害結果。根據《刑法》第14條規定:「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

1. 過失傷害罪2大構成要件

而在過失傷害罪的法律定義中,有2大構成要件:

  • 行為人有過失行為

包括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或雖預見可能發生,但確信其不會發生的情況。

  • 導致他人受傷的結果

只要造成任何身體上的傷害,即使是輕微的擦傷、挫傷,都符合傷害的定義。但若僅是主觀感覺疼痛,身體機能沒有實質受影響,則不構成此罪。

2. 車禍案件判定重點

而實際在車禍案件上,法院會如何認定「應注意而未注意」?除了檢視肇事者是否有超速、闖紅燈等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外,還會考量多重因素,例如:

  • 反應時間

法官會參考事故鑑定報告,判斷駕駛人從發現危險,到採取反應措施的時間是否充足。例如:若是白天駕駛,一般認知反應時間約為1~1.6秒;夜間因能見度較低,則可能延長至2~2.5秒。如果鑑定結果顯示,駕駛人在應注意的時間內,有足夠的能力卻未採取反應,就可能被認定有過失。

  • 路況與天氣狀況

駕駛人應依據當下的天氣狀況(如:起霧、下雨)、路況(如:路面溼滑、施工中)調整行車速度與方式,若未盡此注意義務而發生事故,也可能被判定為有過失。

因此,過失傷害的認定並非只看有無違規,而是全面性評估駕駛人是否已盡到「理性且謹慎的駕駛人」應有的注意義務。

二、構成車禍過失傷害的條件有哪些?法院怎麼判「有過失」

要構成車禍過失傷害罪,除了上述的過失行為外,還必須滿足另外兩個重要條件,三者缺一不可:

1. 行為人有過失

如前面所述,是指應注意,並能注意,而未注意,或雖預見但確信不會發生的疏失。

2. 造成他人受傷

必須有具體的傷害結果發生,例如:骨折、挫傷等,且能由醫療診斷證明佐證。

3. 過失行為與傷害結果有因果關係

兩者之間必須存在直接的關聯。換句話說,被害人的傷害必須是肇事者的過失行為所導致。

法院在判定過失傷害時,除了參考警方提供的車禍初判表、車禍鑑定報告,也會綜合考量事故現場圖、行車紀錄器、證人證詞等證據,來釐清肇事責任。

🔹案件舉例:

一名機車騎士在路口因閃避違規左轉的汽車而自摔受傷。雖然騎士也可能因為煞車不當而導致摔車,但法院會認定是汽車駕駛的違規行為,造成騎士必須緊急閃避,因此汽車駕駛的過失行為,與騎士的受傷結果存在因果關係,故汽車駕駛仍需負擔過失傷害責任。

三、過失傷害最低刑責與常見刑期解析:判多久?能緩起訴嗎?

1. 過失傷害最低刑責

過失傷害罪依《刑法》第284條規定:

案件嚴重程度

刑責

一般過失傷害

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

過失致重傷

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

故過失傷害最低刑責為拘役或罰金,並非一定會被判有期徒刑。且實務上,法官會根據過失傷害情節輕重、被害人傷勢、被告是否積極和解等因素來量刑。常見的判刑範圍多落在拘役或數個月的有期徒刑,通常較不會判到法定刑期的上限。

2. 什麼情況可以「緩起訴」或「緩刑」?

對於初犯且犯罪情節輕微的過失傷害案件,即使被判刑,被告也有機會爭取「緩起訴」或「緩刑」。

 

緩起訴

緩刑

定義

檢察官在偵查階段做出的處分

法官在判決階段做出的宣告

條件

通常發生在被告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或情節非常輕微的情況下

如果被告被判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且沒有受過有期徒刑以上的宣告,法官可依職權宣告緩刑2~5年

結果

只要被告在一定期間內(通常為1~3年)遵守緩起訴處分條件(如:向公庫支付一定金額、進行法治教育等),檢察官就會在期滿後給予不起訴處分,被告不會有前科紀錄

只要在緩刑期間沒有再犯,刑罰就免除執行。但緩刑與緩起訴不同,緩刑仍會留下前科紀錄,不過通常不影響「良民證」的申請

此外,過失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若雙方在法院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達成和解並撤告,檢察官或法官會直接給予不起訴,或公訴不受理的處分,被告就不會留下任何前科。

四、車禍過失傷害罪罰金怎麼算?易科罰金、精神賠償一起看

1. 過失傷害罪2種罰金標準

過失傷害罪的「罰金」分為兩種:一種是刑罰本身(過失傷害罪罰金),另一種是易科罰金

  • 刑罰罰金

《刑法》第284條規定的罰金,一般過失傷害為10萬元以下;致重傷則為30萬元以下。法官會根據被告的經濟能力與犯罪情節酌情裁定。

  • 易科罰金

如果被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被告有機會以繳納罰金的方式代替入獄服刑。根據《刑法》第41條規定,折算標準為新臺幣1千元、2千元或3千元折算1日。例如:若被判刑6個月,且檢察官允許以每日1千元易科罰金,則需繳交18萬元折抵刑期。

2. 精神慰撫金賠償標準

除了刑罰上的罰金,被告還須面對被害人提出的民事賠償,其中最常見的就是「精神慰撫金」。精神慰撫金屬於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用來彌補被害人因車禍受傷所遭受的身心痛苦。其合理範圍並無固定標準,法院通常會考量以下3種因素:

  • 當事人身分地位與收入

被害人與被告的社會地位、職業、收入高低。

  • 受傷程度與復原狀況

被害人傷勢的嚴重性、有無留下後遺症、治療與復健的時間長短。

  • 雙方過失比例

賠償金額會依據雙方的肇事責任比例來分配。

🔹案件舉例:

若一名高收入者因車禍骨折而無法工作數月,其精神慰撫金可能會比一名輕微擦傷者來得高。故在協商賠償金額時,雙方應以上述因素為基礎理性溝通,避免獅子大開口。

五、怎麼提告車禍過失傷害?告訴流程、和解重點與應對方法

1. 告訴流程

過失傷害屬告訴乃論罪,被害人必須在知悉肇事者之時起6個月內提出告訴,檢警機關才會開始偵辦。提告方式有兩種:

  1. 向警方報案
    在車禍發生當下或事後,向處理事故的警察機關表達提告意願,警方會協助製作筆錄,並將案件移送地檢署。
  2. 向地檢署提告

    被害人可自行撰寫刑事告訴狀,或委請律師協助,直接遞交至地方檢察署。

    檢察官收到案件後,會傳喚雙方當事人開偵查庭。若檢察官認定犯罪嫌疑不足,可能會做出不起訴處分;反之,若證據充分,則會提起公訴,案件將進入法院審理程序。

2. 和解與應對

面對過失傷害的訴訟,和解是最建議的處理方式。而和解時應注意以下3大重點:

  • 請求權時效

民事賠償的請求時效為2年;刑事告訴時效為6個月,務必於時效內提出。

  • 調解為佳

可以透過鄉鎮市區公所的調解委員安排調解或向地檢署、法院聲請調解。調解成立後,調解書經法院核定,即與法院的確定判決有相同效力,若對方未依約履行,可直接以調解筆錄作為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

  • 和解書內容

和解書應詳載和解金額、支付方式、撤告與否等條款。

如果身為被告,除了積極展現和解誠意,也可委任律師協助。律師可以協助評估對方的求償金額是否合理,並在調解或訴訟過程中,提出利己的論點,爭取更好的和解條件,或更輕的判決結果。

六、車禍過失傷害可以要求哪些賠償?求償金額與舉證一次看

當發生車禍並造成過失傷害時,被害人可以向肇事者請求民事賠償。求償項目可分為以下7類:

求償項目

細項說明

醫療費用

包括掛號費、手術費、藥品費、復健費等,只要與該次車禍相關,都可憑單據實支實付

交通費用

因往返醫院治療、復健而產生的車資

看護費用

若傷勢需要專人照護,可請求看護費用。若是由家人照顧,也可比照行情費用求償

工作損失

因受傷而無法工作所造成的薪資損失,須提供診斷證明與薪資證明

勞動力減損

若傷勢造成永久性後遺症,導致未來工作能力受損,可憑醫院鑑定報告請求賠償

財物損失

包括車輛維修費、衣物損壞等

精神慰撫金

賠償因車禍所受的精神痛苦

要注意的是,民事訴訟中,舉證責任在於請求賠償的一方。因此,被害人應妥善保存所有相關單據、診斷證明、薪資證明、維修估價單等文件,以利求償。

此外,刑事與民事程序可同時進行。被害人可先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後續在法院一審階段,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此舉的好處是免先繳裁判費,並能藉由刑事訴訟的壓力,促使肇事者積極協商。

七、遇到過失傷害爭議,法律停看聽陪你釐清定義、穩健應對

面對過失傷害爭議,不論是提告方還是被告方,都可能感到迷惘與無助。在資訊爆炸的時代,網路上的意見百百種,很難判斷何者適用於自己的個案。

此時,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是釐清方向、穩健應對的最佳選擇。律師可以提供的協助與服務內容包括:

  • 法律諮詢:評估案件的肇事責任、求償金額的合理性,並提供專業建議。
  • 和解談判:代表當事人與對方進行和解協商,保障權益不受侵害,避免獅子大開口。
  • 訴訟代理:協助撰寫法律文書、整理證據,並代表當事人出庭應訊,爭取最有利的判決結果。

律師的專業知識與經驗,能幫助您在過失傷害案件中,掌握每個環節的應對技巧,無論是希望和解撤告,還是爭取合理的賠償,都能為您爭取最大的權益

八、被告過失傷害律師免費諮詢推薦

  1. 本團隊成員均有豐富處理車禍案件車禍過失致死的經驗,律師會先仔細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比例、損害狀況、有無聲請車禍鑑定必要等因素,為每位當事人擬定訴訟策略,盡量幫當事人爭取最佳訴訟結果。
  2. 推薦律師名單

    唐樺岳 律師

    •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 學士
    • 京宇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 彰化縣警察局 法律顧問

    鄭堯駿 律師

    • 國立成功大學法學研究所 碩士
    • 凱業律師事務所 主持律師
    • 高雄市燕巢區公所諮詢律師

    劉鈞豪 律師

    • 逢甲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 碩士
    • 劉鈞豪律師事務所 主持律師
    • 111-114年度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榮譽律師
  3. 本團隊皆有豐富處理車禍過失傷害或過失致死案件的經驗,若第一次遇到類似案件而正苦於不知如何處理,非常歡迎您利用本團隊所提供的免費諮詢服務,讓律師能夠給予你最專業的處理建議及方向。想知道更多有關於成功案例和真實案件回饋?也可以到民眾回饋看看喔!
鄭堯駿 律師

鄭堯駿 律師

學歷:
國立成功大學法學系 學士
國立成功大學法學研究所 碩士
經歷:
凱業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台灣羽球運動發展協會理事
高雄市燕巢區公所諮詢律師
高雄市黃秋瑛議員服務處諮詢律師
彰化縣楊子賢議員服務處諮詢律師
臺中市徐瑄灃議員服務處諮詢律師
臺中市張耀中議員服務處諮詢律師
高雄市援中國小法律顧問
高雄市漢民國小法律顧問
社團法人中華勞動法研學會理事
勞資事務師
社會保險師
擅長案件:刑事犯罪、車禍事故、不動產、土地、消費糾紛、債務糾紛、遺產、繼承、贈與、婚姻、監護、家事、勞動問題、 企業商務 、網路新創

法律停看聽(本頁網址 :https://www.wecareweadvise.com.tw/article_content.aspx?id=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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