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程序是什麼?4大流程內容要知道,開始聲請時間千萬別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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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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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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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聽過「更生程序」嗎?所謂的「更生程序」,就是在債務清理的第一步「前置協商/調解」不幸失敗時,還可以進行下一步的「更生程序」計畫。可以藉由法院認可的還款方案,重新制訂一套專屬於你的還款機制,並只要按時給付款項,即可免除大部分的債務。看到這,是不是發現債務清理的一絲曙光?如果你也想透過「更生程序」制定還款方式的話,那就要把本文看完!
一、什麼是更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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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生程序,主要是指由債務人提出一個最長6年、至少每3個月還款一次的債務人清償計畫(此計畫又稱「更生方案」)。當「更生方案」經法定程序由法院認可後,債務人只要依照方案履約完畢,除了不免責債權外,就當然可以免除其他債務(當然免責)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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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更生程序中提到的「不免責債權」,指的是不因為更生程序而免除的債權。白話的意思就是,這些錢都還是要乖乖付完喔!常見的不免則債權大概有下列幾種:
- 罰金、罰鍰、怠金及追徵金
- 債務人因故意侵權行為所生損害賠償之債務
- 履行法定扶養義務之費用
二、更生程序聲請流程介紹
- 想要聲請更生程序,那就必須要符合以下幾個條件,才能順利向法院聲請:
- 必須先申請過前置協商或前置調解,但不成立或已毀諾(毀諾事由不可歸責於己)。
- 債務人是「不能清償債務」或「有不能清償之虞」的情況。
- 金融無擔保債務在1200萬以下。
- 五年內曾從事活動及小規模營業平均月營業額在20萬以下者。
- 更生程序4大聲請流程
- 協商:前置協商、前置調解不成立或成立後發生不可歸責於己之毀諾
- 聲請:可以向居住地的管轄法院聲請更生
- 提出:更生程序開啟,並向法院提出「更生方案」
- 認可:法院裁定認可(債務人依照更生方案,開始還款);法院不認可更生方案(會同時裁定開始清算程序)
三、更生方案有哪些?
- 當法院裁准債務人「更生程序」開始後,債權人依法必須於法定時間向法院提出債權金額,並由法院公告債權表。而當債務人收到債權表後10日內,就要提出「更生方案(還款計畫)」,且該還款計畫必須符合公平公允、盡力清償等原則。
- 那要如何提出合理的「更生方案(還款計畫)」?基本上,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第12條規定情形外,法院應以裁定不認可「更生方案」:
- 債權人會議可決之「更生方案」對不同意或未出席之債權人不公允
- 「更生程序」違背法律規定而不能補正
- 「更生方案」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或有背於公共秩序、善良風俗
- 以不正當方法使「更生方案」可決
- 已申報無擔保及無優先權之本金及利息債權總額逾新臺幣1200萬元
- 「更生方案」定有自用住宅借款特別條款,而債務人仍有喪失住宅或其基地之所有權或使用權之虞
- 「更生方案」所定自用住宅借款特別條款非依第54條或第54-1條規定成立
- 「更生方案」無履行可能
- 債務人有虛報債務、隱匿財產,或對於債權人中之一人或數人允許額外利益,情節重大
四、聲請更生程序的優缺點
「更生程序」主要由債務人提出「更生方案」後,經法院裁定後開始還款。對於債務人而言可以免除大部分的債務,確實為一大德政,但聲請「更生程序」後,有哪些優缺點?就讓我們來告訴你吧!
優點 |
缺點 |
經由法院依據債務人之收入扣出必要支出,裁定出一個還款能力,規定最長6年的還款計畫,所以有打折清償的效果 |
債務清償後,無法立即恢復信;聯徵中心會將您的狀況註記,直至更生方案履行完畢後四年 |
進入更生程序後,該債務人不動產及薪資之強制執行程序,可向法院聲請保全程序暫緩停止程序 |
更生期間內,聲請人名下不能購入不動產 |
除銀行金融機構債務外,民間債務也可加入辦理 |
不得有奢靡浪費之消費活動 |
更生過程中,債務人所從事之職業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
不得賭博或其他投機行為 |
不得搭乘高鐵及飛機,但因公務所需且由公費支付者或有緊急事件者不在此限 |
不得從事國外遊學或出國旅遊等消費行為 |
1. 債務人聲請更生,如果有隱匿、毀棄財產、導致財產不真確等不誠實的行為,有何後果?
如果債務人經法院發現有上述情形的話,可能會有以下後果需要承擔:
- 此類行為將構成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47條之罪,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法院會不認可更生方案,而進入清算程序。
- 在法院認可更生方案後一年內才發現,法院也可以依照債權人之聲請裁定撤銷更生,同時裁定開始清算。
- 在進入清算程序後,法院仍然會因債務人之不誠實行為,而裁定不免責。
2. 聲請更生程序大約需要多久時間?
法院從受理至裁定,時間約需6個月至1年半以上的時間,視各地方法院執行作業速度而定。
3. 開啟更生程序中提到的「不可歸責於己」,是什麼意思?
這邊提到的「不可歸責於己」可以理解成,因為有無法抗拒的原因導致您,無法依當初協商契約所訂定的金額按期繳款。但關於不可歸責於己事由的認定,可能因為每位法官、每個案件實際狀況而略有不同。
4. 可以自己去法院聲請更生程序嗎,還是一定要請律師處理?
可自行聲請,但需特別注意是合理的更生方案會是更生程序中的重要階段,
倘若法院不認可更生方案會同時裁定開始清算程序(將債務人的財產變價來清償其債務),建議尋求專業律師協助評估。
5. 更生需要出庭嗎?
一般來說,是不需要出庭的!但若在聲請「更生」過程中法院針對聲請人的狀況有不明之處或法院有需要,債務人就有可能需要出庭說明。
6. 向法院聲請更生,生活上是否會受到限制?
根據消債法第62條第2項規定「法院為認可之裁定時,因更生方案履行之必要,對於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之生活程度,得為相當之限制。」法院對於更生債務人之生活限制有下列7點:
- 不得賭博或其他投機行為。
- 不得賭博或其他投機行為。
- 不得搭乘高鐵及飛機,但因公務所需且由公費支付者或有緊急事件者不在此限。
- 不得從事國外遊學或出國旅遊等消費行為。
- 不得投資金融商品(例如股票、基金等)。
- 不得從事逾越通常生活程度之贈與。
- 更生期間內,聲請人名下不能購入不動產。
- 不得有奢靡浪費之消費活動。
六、更生程序案例與律師推薦分享
- 本團隊有豐富的協助辦理「更生程序」經驗,以下是我們曾經處理過的案例: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17號裁定
案件簡述:當事人先前因某些原因,積欠15間金融機構鉅額債務,正苦於不知道從何開始還清債務時,找到張律師協助處理聲請更生程序。爾後,律師透過諮詢了解當事人的經濟及債務狀況後,為當事人擬定專屬的更生(還款)方案,成功說服法院裁定允許更生程序,將最終還款債務金額降低至當事人可以負擔的範圍內!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消債更字第226號裁定
案件簡述:當事人先前因某些原因,積欠17間金融機構鉅額債務,正苦於不知道從何開始還清債務時,找到張律師協助處理聲請更生程序。爾後,律師透過諮詢了解當事人的經濟及債務狀況後,為當事人擬定專屬的更生(還款)方案,並向法院提及債務人本身的健康狀況對於執行一般勞力工作是有難度的,成功說服法院裁定允許更生程序,將最終還款債務金額降低至當事人可以負擔的範圍內!
- 若你對於上述說明還是似懂非懂、不知如何處理,都非常歡迎利用本團隊所提供的免費法律諮詢與民眾回饋服務,讓我們能夠提供你最即時、專業的建議及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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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中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 學士
經歷:
桃園地方法院法官助理
新北地方法院司法事務官
苗栗地方法院司法事務官
勞資事務師
社團法人中華勞動法研學會理事
擅長案件:詐欺、洗錢防制法、消費者債務清理程序、不動產案件、民事求償、強制執行程序
法律停看聽(本頁網址 :https://www.wecareweadvise.com.tw/article_content.aspx?id=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