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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收到詐欺傳票】是被告還是證人?3步驟辨別真假與偵查庭自保全攻略

【莫名收到詐欺傳票】是被告還是證人?3步驟辨別真假與偵查庭自保全攻略

  • 發表日期: 2025-11-21
  • 更新日期:202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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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司法文書,最怕的是真假難辨:誤把真傳票當詐騙不予理會,可能面臨拘提;誤信假傳票提供的電話,則可能落入陷阱。本文將為您提供一套完整的應對 SOP,指導您如何用 3 分鐘分辨傳票真假、釐清自己的法律身分,並掌握進入詐欺偵查庭的正確心態與自保之道。

一、分辨真假傳票的 3 大指標

司法機關發出的傳票是正式的法律文書,具備一定的法定格式與送達方式,這是詐騙集團難以完全模仿的。

1. 看格式:檢查傳票格式與應記載事項

  •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71條規定,一張合法的傳票應明確記載被傳喚人的姓名、案由、應到之日、時、處所等基本資料,並且會蓋有書記官、檢察官或法官的官印。
  • 特別要注意:法院及檢察署絕對絕對不會用傳真(如超商傳真)或是 LINE 等方式寄送傳票。若遇到自稱檢調人員透過電話要求傳真傳票,可直接認定為詐騙。

2. 查電話:利用官方管道查詢股別與案號

  • 傳票上通常會載明承辦的「股別」與電話分機,但切勿直接撥打傳票上提供的聯絡方式。詐騙集團很可能提供假的電話分機。
  • 正確的查證方式應是:上網查詢該地檢署或法院的「官方總機」號碼。撥打總機後,請總機人員協助轉接傳票上記載的「股別」書記官,並向書記官詢問傳票上的「案號」是否真有其事。

3. 用系統:善用「法務部檢察機關開庭進度查詢」系統

除了致電書記官,您也可以透過官方系統進行網路查詢:

二、確認傳票為真後:我是被告、證人還是關係人?

一旦確認傳票是真的,接下來的處理方式將取決於傳票上記載的「被傳喚身份」。請仔細查看傳票上「被傳喚人姓名」或者「被傳人身份別」欄位。

1. 身分決定命運:不到庭的法律後果

  • 我是「被告」:無故未到恐面臨拘提或通緝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告有出庭的義務。如果您是被告,經過合法傳喚後,若沒有正當理由就缺席,檢察官或法官可以命令警察進行「拘提」,也就是使用強制力使您到場。如果多次傳喚或拘提不到,甚至可能發布「通緝」。因此,被告身份是絕對不能隨意缺席的。
  • 我是「證人」:有作證義務,亂請假小心被罰錢
    證人同樣有出庭作證的義務。如果經合法傳喚而無正當理由不到場,除了可能面臨拘提外,還可能被處以新臺幣 3 萬元以下的罰鍰。
  • 關係人/告訴人:建議致電確認
    關係人或告訴人(被害人)雖然不強迫一定要出庭,且無故未到不會遭到懲處或拘提,但法院或地檢署傳喚他們通常是為了釐清案情或聽取訴求。建議可以先致電給書記官了解傳喚原因,再決定是否到庭。

2. 真的不能去怎麼辦?正確請假流程教學

如果傳票上記載的時間真的無法出席(如:生病、出國),您必須按照正式程序請假,切勿無故未到或置之不理:

  • 致電告知: 立即致電給承辦股別的書記官,告知請假需求並詢問改期可能性。
  • 遞交請假狀: 撰寫書面「請假狀」,說明無法到庭的具體正當理由(上班、上課非正當理由)。
  • 檢附證明: 請假狀中必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已購買的機票、診斷證明等)。
  • 再次確認: 請假狀送出後,務必再次致電書記官確認是否已「准假」並確定新的開庭日期。未獲准假或回覆,仍需出席庭審。

三、詐欺案件的「偵查庭」都在做什麼?

當您收到的是地檢署傳票,代表案件正處於「偵查階段」。偵查庭是檢察官調查犯罪事實、蒐集證據的程序,出席並不代表您已被定罪。

1. 偵查庭流程解密與權利告知

開庭當日,您需提前持身分證和傳票到地方檢察署向法警報到。偵查庭的程序大致如下:

  • 身分核對: 檢察官核對您的個人資料。
  • 權利告知: 檢察官會宣讀被告的權利,包含保持緘默權、選任辯護人(律師以及請求調查對自身有利證據的權利。
  • 訊問環節: 檢察官會進行訊問,您應清楚有條理地陳述事實,並留意書記官筆錄是否正確。

2. 關於「人頭帳戶」的警示:別在庭上草率認罪

針對莫名收到詐欺傳票的民眾,往往是因為您提供或遺失的帳戶被詐騙集團利用成為「人頭帳戶」。若您是不經意提供或被騙,請勿因為想獲得輕判而草率認罪,因為一旦認罪,就可能被認定為詐欺案件的「共犯」或「幫助犯」。您有權利在偵查庭上堅持自己的清白陳述,但須注意說詞前後必須一致。

3. 家人可以陪我去嗎?偵查不公開原則

偵查庭是偵查程序的一環,基於「偵查不公開」的原則,除了傳喚的本人或其委任的律師可以進入開庭以外,親友不能陪同出席或旁聽。因此,若您需要有人在庭上協助您,法律上僅允許委任律師陪同開庭,實務上稱為「律師陪偵」。

四、面對詐欺指控,我需要請律師嗎?

  • 詐欺罪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即使與告訴人(被害人)和解,檢察官仍有權決定是否起訴。因此,被傳喚為刑事被告的風險極高,若您突然收到收到詐欺傳票的情況下,強烈建議尋求法律專業人士協助,避免偵查過程留下不利記錄,造成檢察官起訴你。
  • 律師在偵查階段的 3 大功能
    律師在偵查庭中,能確保當事人權益不受侵害,爭取最好的結果:

1. 安撫與準備:協助模擬偵查庭問答

律師會協助分析案件風險,並指導您如何在庭上清楚陳述事實,避免因緊張或不了解法律用語而產生誤解或做出不利陳述。

2. 權益保障:維護程序權益與協助主張有利證據

律師能確保您在偵查過程中的緘默權、辯護權等權利得到充分保障。同時,律師能協助您整理並聲請調查對己方有利的證據資料(如:帳戶遭盜用、遺失證明、被詐騙的對話紀錄等),並透過答辯狀提出。

3. 爭取結果:爭取不起訴或緩起訴機會

律師會以當事人的最佳利益為考量,運用專業知識爭取對您最有利的結果。若事實上您沒有犯罪嫌疑,律師將協助爭取不起訴處分,避免留下前科紀錄。

五、刑事詐欺律師免費諮詢推薦

  1. 本團隊成員均有豐富承辦詐欺案件的經驗,律師會先仔細釐清每位民眾收到傳票的原因、可能涉及的犯罪等情況,為每位當事人擬定訴訟策略,以爭取最佳訴訟結果。
  2. 推薦律師名單

    唐樺岳 律師

    •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 學士
    • 京宇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 彰化縣警察局 法律顧問

    張淳軒 律師

    • 國立中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 學士 
    • 大聖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
    • 新北、苗栗地方法院司法事務官

    劉鈞豪 律師

    • 逢甲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 碩士
    • 劉鈞豪律師事務所 主持律師
    • 111-114年度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榮譽律師
  3. 本團隊皆有處理過詐欺案件的經驗,若第一次遇到類似案件而正苦於不知如何處理,非常歡迎您利用本團隊所提供的免費諮詢服務,讓律師能夠給予你最專業的處理建議及方向。想知道更多有關於民眾的真實案件回饋?也可以到民眾回饋看看喔!
林冠宇 律師

林冠宇 律師

學歷: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 法學碩士(公法組)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雙主修歷史學系 學士
經歷:
106年律師考試智慧財產組榜眼
翊宇律師事務所 主持律師
台北市政府 法律諮詢服務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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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長案件:刑事犯罪、不動產、遺產、繼承 、消費糾紛 、車禍事故、債務糾紛、智慧財產、婚姻、監護、家事、企業商務 、網路新創

法律停看聽(本頁網址 :https://www.wecareweadvise.com.tw/article_content.aspx?id=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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