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監護權到幾歲?歸誰重要嗎?離婚單獨監護權好處與判斷標準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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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
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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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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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間的感情已經無法挽回,只能以離婚來做收場,那麼「離婚後小孩歸誰?」「監護權重要嗎?到幾歲?」「單獨監護有什麼好處?」就成了父母關心的重點問題。畢竟孩子的未來、成長環境都會受到父母離婚的影響,而監護權的歸屬也會影響孩子的生活與教育。因此,下面就讓我們詳解監護權的判斷標準,幫助陷入爭取監護權困境的父母們找到一線希望!
一、離婚小孩歸誰?先搞懂監護權(親權)定義
監護權(親權)是指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教育、生活等全方位的權利與責任,包含:住所指定權、養育保護權、合理管教權、行為決定權與財產管理權,並非單純的「孩子跟誰住」而已。且監護權的分配還可分為「共同監護」與「單獨監護」2種:
1. 共同監護定義與好處
共同監護指的是父母離婚後,共同擁有對孩子的監護權,一起承擔照顧、教育、醫療等責任。此種方式的優點在於,父母皆可參與孩子成長過程中的重要決策,讓孩子仍可感受到雙親的關愛。
缺點是若父母之間溝通不良,或對孩子的教育方式、重大決策等意見分歧,不僅易導致爭執,且可能使孩子出現困惑、為難,無所適從的情況,甚至影響其身心發展。因此,若選擇共同監護,建議父母雙方仍需保持良好的溝通與合作,才能確保孩子的福祉。
二、法官怎麼判?監護權8大判斷標準
那麼法官在判斷監護權歸屬時,會根據哪些標準來判斷?根據《民法》第1055-1條規定,法院應以「子女最佳利益」為主要考量,並審酌一切情狀來綜合判斷。在實際判斷時,常見會以下列8大原則來輔助判斷:
1. 照護之繼續性原則(現狀維持原則)
應儘量維持孩子熟悉的照顧者、學校與生活圈,降低變動引發的不安。如:在可行範圍內不轉學、持續原本的社群與課後活動。
2. 幼兒從母原則
孩子處於嬰幼兒期時,通常由母親照顧較能滿足頻繁且細緻的照護需求。但此非絕對,如母方存在不利教養的因素,法院即可能不會參考此原則。
3. 子女意思尊重原則
隨年齡與成熟度提升,孩子的意見權重會增加,法院會透過談話與專業評估了解其真實想法。但也並非完全聽從子女的意願,仍會以其最大利益為主,全方位考量後才判定監護權歸屬,故切勿施壓孩子表態,以免造成其心理負擔或陰影。
4. 父母適性比較衡量原則
比較父母在健康、品行、工作時段與彈性、居住安全、經濟能力與照顧意願等面向,評估誰更能滿足孩子整體需求。
5. 手足不分離原則
當有1人以上未成年子女時,法院會盡可能讓兄弟姊妹共同生活,避免分離造成情感裂痕,除非有特殊情況顯示分開對其更有利。
6. 主要照顧者原則
長期負責孩子日常起居、就醫與學習陪伴的一方,通常更有利於照護延續。
7. 友善父母原則
願意支持孩子與另一方維持穩定聯繫、尊重探視與合作教養的父母,較能被認為符合孩子利益;若有阻撓探視,或灌輸仇視等行為,將成不利因素。
8. 心理上父母原則
觀察孩子主要的情感依附與安全感來源,可能是長期提供陪伴與情緒支持的一方,此判斷不受性別或身分刻板印象限制。
三、監護權容易判給媽媽?從幼兒從母到孩子意願
坊間常聽到「監護權比較容易判給媽媽」是真的嗎?這個說法來自於上面提到的「幼兒從母原則」由於嬰幼兒階段依附母親的需求較高,故法院較常將監護權判給媽媽。但此原則僅在年幼階段具較重的參考性,且並非固定規則。隨著年齡增長,法院會更重視整體教養品質與孩子的想法,並綜合各方面因素來判斷。下面以表格整理不同年齡階段的常見考量差異,以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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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齡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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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常見主要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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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意願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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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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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歲
(幼兒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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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
(以照顧事實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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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常被認為較合適,但若有暴力、成癮、嚴重忽略等不適任情形,原則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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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歲
(學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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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適應與依附關係
- 現狀維持(最小變動)
- 手足不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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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開始聽取意見,須確認未遭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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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合社工訪視、學校與親友意見等資料,並觀察是否展現「友善父母」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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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歲以上
(青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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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法院通常高度參考其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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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可能親自詢問或由專業人員協助表達,仍以「子女最佳利益」為核心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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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際仍須以各個案情況、社工訪視報告與法官判斷為準。
四、經濟能力重要嗎?法官重視的監護權判決要點
那經濟能力呢?是不是錢賺較多的一方較容易爭取到監護權?其實法院在判斷監護權歸屬時,經濟能力並非唯一考量,甚至也不是首要考量因素。法院更重視的是父母的實際照顧能力,以及孩子的情緒穩定度。舉例來說:
1. 母親全職照顧 vs 父親收入高但常出差
母親全職在家照顧孩子,父親收入較高,但常因工作而出差。此時,法院會從「以孩子最佳利益為優先」出發,綜合評估:
- 主要照顧者與依附關係(誰長期負責日常起居、就醫、就學與課後安排)
- 照顧情況與時間彈性(父親長期出差對平日與夜間照顧的影響)
- 生活穩定性(維持孩子原有學校、社區與同儕網絡)
- 父母的身心狀況與教養能力(是否有暴力、酗酒、藥物濫用或情緒失調風險)
- 願不願意促進孩子與另一方的關係(是否配合探視與溝通)
- 有無支持系統(家人、保母、課後照顧等,在一方或雙方無法按時照顧子女的情況下,法官參考占比會較大)
2. 法官判斷常見證據
包含托育與學校紀錄、醫療紀錄、家訪或社工評估、父親差旅紀錄與班表、雙方溝通紀錄等。整體而言,在確保孩子生活穩定的前提下,母親作為主要照顧者較可能被認定為主要監護方,同時可透過具體的探視與溝通安排(如:固定週末、視訊與長假延長探視等)以維持孩子與父親的關係連結。
⚠️ 實際仍須以各個案情況、社工訪視報告 與與各法官判斷判決為準。
五、社工訪視會看什麼?掌握法院評估離婚小孩歸誰重點
當父母無法自行協議監護權歸屬時,法院通常會指派社工進行家庭訪視,以評估家庭環境與親子互動等情況。而訪視時,社工可能主要會觀察以下5個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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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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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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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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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居住環境是否安全、衛生,是否適合孩子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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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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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父母與孩子的互動是否溫馨、融洽,是否能給予孩子足夠的關愛與陪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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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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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父母過去的照顧經驗,如:是否能獨立照顧孩子、是否具備照顧孩子的相關知識與技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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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作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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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父母與孩子的生活作息是否規律,是否能確保孩子的身心健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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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職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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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父母對於教養孩子的態度與價值觀,是否能給予孩子正確的引導,以及是否有合適的未來規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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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若希望爭取到監護權,建議父母在平時就要多多關心孩子的生活,並保持良好的互動關係,且適時、適當地展現出自己的照顧能力與親職態度。
六、監護權到幾歲?18歲成年新制與過渡期影響
那監護權到幾歲?成年年齡自2023年1月1日起,根據《民法》第12條,已正式下修為18歲。意味著自2023年1月1日當天或以後滿18歲的人,即已成年,父母不再是其法定代理人。但若是在2023年1月1日以前取得監護權者,仍可適用舊制,將監護權保留至孩子到滿20歲。
七、爭取監護權4大準備方向
根據前述種種說明,想要爭取監護權,主要可以從以下4大方向來進行準備:
1. 主要照顧事實
若父母雙方皆有照顧孩子的經驗,法院通常會將監護權判給主要照顧者。因此,如果希望爭取到監護權,建議可蒐集自己在平時照顧孩子的相關證據,如:接送孩子上下學、照顧孩子的日常生活起居等,以證明自己是主要照顧者。
2. 穩定支持系統
法院在判斷監護權時,會考量孩子的成長環境是否穩定。因此,建議可提供孩子的生活環境、教育環境等相關證據,以證明自己能給予孩子一個穩定的成長環境。
3. 教養計畫
法院會考量父母是否具備教養孩子的能力,故可準備一份詳細的教養計畫,包括孩子的教育、生活、醫療,以及對於其未來的各方面的規劃,以證明自己有能力照顧孩子,且對於其成長發展可給予完善的支持。
4. 對方不利證據
若對方有不利於孩子的行為,如:家暴、酗酒等,可收集相關證據,以證明對方不適合擔任監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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